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为君>第51章

  审官(息):周鑫,你且说何处见过陈申?

  人犯:禀老爷,小的这就说。老爷知道,小的家住西郊,路远地偏.....

  审官(赵):再敢耍弄花招!

  人犯:小的不敢啊老爷,实是那陈申也是西郊之人,小的因此交代认识缘故罢了。小的在西郊几年,这个陈申也见过几次,次数虽不多,但因此人嘴里甚是不恭,逢人便说疯话......小的以往不知晓他名字,以为此人有些疯癫,便没有放在心上,此番见了老爷们张贴在城门边的通缉画像,方知此人竟不止言语不恭敬,还有谋反之实!兹事体大,小的并非贪图赏金,不敢隐瞒,请老爷明察!

  审官(赵):他说了什么疯话?

  审官(柳):赵大人,此事等捉拿陈申归案,禀告皇上再问不迟。

  审官(赵):且听他说,我今日便上奏皇上!

  人犯:小的这就交代。那陈申,自六年前刚去西郊,便总说些对皇上、对天启不敬之话,似是对,对......

  审官(柳):支支吾吾什么?

  人犯:大人,各位大人明鉴,接下来这话,小的感激圣恩,不敢隐瞒,可大人得与小的作证,不是小的说的......

  审官(赵):还敢讨价还价!来啊......

  审官(柳):周鑫,皇上赏罚分明,你莫卖关子,如实说来。

  人犯:是。皇上圣明!那陈申先是说......当今皇上谋权篡位,逼死真龙,名不正言不顺,又说圣上假仁假义,收买人心,实则背地尽是龌龊之事……

  审官(赵):大胆!大胆!!大逆不道!来人,给我拖下去杖毙!

  人犯:大人饶命!!大人饶命!

  审官(息):且慢!赵大人,按律法,审案期间,举报之人陈述他人之言不为罪,赵大人何必迁怒?此案最终需交皇上定夺,请大人耐心听完此人所述。

  审官(赵):哼!息子帆,赵某知道,此事牵扯到你那位好兄弟,你自然处处维护着他,依我看,第一个便应当将你上报皇上,撤销此次审案资格!

  审官(息):圣上若真有此意,又为何还让息某与你二位大人一同审案?赵大人,大家都为皇上办事,息某在朝廷上,只知皇上,不知朋友,还请赵大人收回方才的话。

  审官(赵):你!

  审官(柳):二位!二位!堂下跪着犯人,笔录还在记着,如此笑话闹给谁看?息大人,此人方才所说,确实不堪入目,赵大人恐怕是关心则乱;赵大人,本官亦可担保,息大人为人刚正,绝非结党营私之徒,此事请莫再提。

  审官(柳):周鑫,你且再说,那人可有同党?他是何时说?都向何人说的?旁人都作何反应?若有一字作假,本官这便替皇上将你就地正法!

  人犯:......是,是,大人,小的,小的不敢隐瞒,请大人......那陈申,那陈申说那些十恶不赦的话,并不是对哪一人说,只如个疯子,逢人便讲,尤其是在前、前朝暴君刚死之时......大、大人知晓,西郊那地方,都是些罪民之后,因此,谁听了也不去报他,便,便也当笑话听了,也有些,有些如陈申这般大逆不道之人,听了便传给别人......

  审官(柳):何人乱传?

  人犯:有,有些已经死了,有些还,还在那西郊。小的若要知晓,小的可说与大人名字。

  审官(柳):说。

  人犯:赵呈海,李斌,吴红婴,赖……

  审官(柳):你最后一次在何处见着陈申?

  人犯:那陈申这两年不出来发疯了,好像是捡了几个孩子,住在西郊更西的破庙里头,我们也就少见着他。只是有人路过那里,见着他教那几个孩子拜那破落佛像,拜成......

  审官(赵):如何又不明言?!

  人犯:小的怕说出来又惹大人生气。

  审官(柳):快说!

  人犯:是。陈申在那庙里拜起了皇上,又拜什么世子殿下,一会儿万岁一会儿千岁地,那群孩子便也跟着他,一起喊千岁万岁。

  审官(赵):好!好!息大人!这样的厉害人物藏在京里六年,你们竟全无察觉?呵呵,此人那日将侍郎掳走,独留大殿下与人去害,只怕更说不清楚!

  审官(息):周鑫,你还未回答柳大人的问题,你先说,最后一次见陈申是何时?何地?

  人犯:回大人,小的最后一次见那陈申,是在那十日前的平康,小的一眼便认出……

  审官(息):平康长街数十里,你说的何处?

  人犯:回大人,在那召香阁的后门倒馊水。

  审官(息):你为何去后门?

  人犯:小,小的喝了些酒,走错了地方。

  审官(息):那陈申是何打扮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