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琅嬛韶光>第6章

  “识文断字的要么是书院的学子,要么是闺阁的小姐,怎会抛头露面来做什么伙计?”

  另一边,郡王府宅里。

  “主子,今日纪家小姐在摆擂台。”王东大着胆子说道。

  果然周逸川并未责怪他多事,只是扬眉示意他接着说。

  “纪将军进了书院,纪小姐似是准备开间书肆,正在大张旗鼓地招伙计呢。”

  周逸川沉吟片刻,轻轻吐出两个字:“更衣。”

  年前周逸川上京送年礼,回程时遇到刺杀,身边只剩了暗卫王东,好不容易快回到安清了,路上又遇积雪封路,二人铲雪终归进度太慢,二人还都有伤在身,权衡之下,王东勉力施展轻功先回去,再带人来通路,周逸川也不想坐等天黑,便接着铲雪,正烦躁间,忽闻身后马蹄声,自然以为是杀手追上来了,却没想到只是一对寻常的赶路父女,虽然看上去像是有功夫在身,但终归与之前那伙劫匪不同,也就放下了心。

  等王东带人通路后,主子却示意他不要相认,王东实在摸不着头脑,再加上回到安清后,主子即命人调查那一对父女,王东便大胆猜测,那位小姐在主子心中不太一样。

  当然这一查,连周逸川都忍不住吃惊,大名鼎鼎的纪将军竟然不声不响来了自己的封地,父王仙去后,这一系与嫡支更远了一层,况且一个郡王是无论如何也影响不到皇位啊,何须派纪将军前来监视,再者说,所有人都以为他住在都城王府里,除了亲随,谁也不知道他其实住在安清县。

  周逸川换了一身寻常粗布棉袍,也来到了擂台现场,此时第一轮考核已经结束,正是换第二轮应试者上场,略一打听就知道,规则非常简单,店家有一套自编的集子,一炷香的时间内,自由分配看书和默写的时间,总之一炷香后,能默出字数最多者获胜,在字数要求以外,兼具书写工整者选聘为伙计。

  对于一个书肆来说,识文断字,速记默写,书法过关,这几样要求也算合理,只是一般的书肆伙计还需要了解故事大纲,口才过硬,在介绍时才好吸引顾客。

  第二轮应试者下场后,周逸川也上场参加了。

  锦秋这段时间见了太多太多生面孔,不过对这少年还是有印象的,冰天雪地里一身单薄衣衫,视觉冲击很强,况且这少年眉目俊雅,神韵独绝,虽自称家道中落,骨子里却似乎仍保留一份傲气,既然有过一面之缘,若是水平过得去的话,便是帮一把也是使得的,落魄的公子,既通文墨,又缺银钱,在书肆做工,最是适宜了,既能糊口,又能保留一份体面。

  周逸川不知她心中所想,正在全心背书,这纪小姐既然敢拿这一本出来,自是有信心不怕作弊的,原来是她自己的诗集,闺阁女子的东西怎可外传,针线书稿都是私隐之物,再瞄了一眼扮作少年打扮的纪小姐,心中暗叹,怪不得纪将军会来安清了,这一家也是妙人。

  几轮过后,应试者已寥寥,锦秋奉上茶点果蔬,请围观者评选。

  “若是识字,我就上了,自然是不识字才在这看热闹的,既然不识字,如何点评?”这是围观者的普遍想法。

  但没想到作品被一一张贴出来时,即便是不识字的百姓,心中也有了评判,这张署名“易川”的,无论是字数,还是书写,都远超其他作品,当之无愧是今天的榜首。

  其他参赛者自然也是心服口服,领了赠礼便陆续告辞离开。

  “原来你姓易。买卖不大,尚算雅致,月银三两,包午餐,若是没什么问题,即可签了契书,以后书肆的生意还要多靠你。”

  “纪小姐客气。”

  二人签了契约文书,锦秋与周逸川便算是主仆关系了。

  在小小的县城之中,物产丰富,资源充足,物价较低,三两月钱不算少,纪家的宅子也才三百多两,不过也有大户人家给伙计开价到几十甚至上百两的,比如周逸川,他随身的暗卫王东,王西每人每月一百五十石,折合银子也就是周逸川月银的二十五倍左右吧。

  “小川,你家里有几个兄弟姐妹?”

  “回小姐,小的家中只有老父相依为命,父亲去后,便只剩小的一人。”

  锦秋闻言心中酸涩,也是个可怜孩子,前几年母亲故去的画面似又浮现在眼前,忙打断思绪,继续问道:“你以前是做什么工的?”

  “回小姐,小的以前在天阳街学木工。”

  周逸川没说谎,周家皇室对宗族的忌惮很强,基本不给实职,也不喜欢周家人插手政事,只要老老实实在封地吃喝玩乐就行,除享受封地的税收,盐课,鱼米,另岁禄五万石。

  自父王去了以后,亲王府降为郡王府,不过开销也少了很多,周逸川并没有效仿他爷爷篡位的心,大伯做皇帝也好,堂哥做皇帝也好,他只有一个烦恼——银子多得没处花,日子闲得直发慌。

  故而没有长辈压着的他现在几乎不在王府里待着,准备把封地辖下的地方跑个遍,再体验一下寻常百姓的日子,来到安清县也不过就是去岁的事,木工也学了小半年,颇觉有趣,若是没有书肆这档事,估摸着还会学下去的。

  “哦,木工也是份不错的营生啊,不过你既写得一手好字,若是弄糙了手,岂不是浪费了一身的才华。”

  “小的哪有什么才华,不过是父亲在世时,略教了几首诗文,木工好歹是份手艺,学成了能糊口,强过给老爷们抬轿子。”

  锦秋暗暗点头,这少年称得上是贫贱不能移,虽说学艺期间没有进项,还要伺候师傅一家,不过忍过学艺期,也能自立门户,是份能传家的正经营生,从长远看,确实强过到大户人家做奴才,如此品行实在难得,这个伙计招的不错。

  “那你怎么又想到来我的书肆呢?我可没什么手艺能教你的。”

  “一来报小姐一衣之恩,二来读书可以举业。”

  锦秋有些惊奇,是了,既有这样的才华,若是有机会。当然想读书举业的,难怪没有卖身为奴了,只是可惜这样小的年纪,就要放弃梦想去学木工,幸好机缘巧合遇到了自己,不说弃暗投明吧,也算迷途知返,做善事的感觉真好啊。

  锦秋不自觉带上了笑,领着周逸川到隔壁酒楼吃茶去了。

  书肆原址是一处茶楼,两旁分别是一间脂粉铺,和一间酒楼,锦秋正是看重此处客流较大,且男女均有,更巧的是,隔壁两家商铺都是女子在经营,脂粉铺的掌柜闺名穆秋芙,原是个大户小姐的丫鬟,主子出嫁后,在此替主子打理嫁妆的;酒楼的掌柜闺名吴蔻卿,娘家略有薄产,相公横死后,便带着女儿离开了故地,来到安清县,用嫁妆开了这间茶楼。

  秋芙与蔻卿都是极好相处的人,见这书肆的掌柜也是女子,天然便不设防备,又见锦秋不过才及笄的年岁,长得杏眼明眸,粉面桃腮,更是喜欢,这段日子,三人虽见面不多,却已亲如姐妹。

  蔻卿亲自出来接待锦秋,一见身后还跟着位俊俏公子,不由吃惊:“锦秋妹妹这是订了亲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