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刀斩山河>第72章 伏城开窍

  伏城带着王小姐躲过了这一击,下一刻便抽出苗刀,叮铃几声打落对方的袭击,那黑衣人从房梁上翻腾下来,估计一直埋伏在此,等着伏城把血佛找出来。

  伏城一推王小姐,道:“你先躲起来。”

  “不行!”王小姐急了,她不是不明事理,伏城这时候放弃她,到时候打起来乱七八糟的,伏城不可能再顾及她,道:“要走一起走!”王小姐感觉自己的生命危在旦夕,她已经暴露了,作为夏侯府阴谋的知情者,说不定什么时候就容易死去。

  那刺客似乎也是认准了这一点,竟然不去攻击伏城也不去抢夺血佛,反而身形一闪,以一个相当鬼魅的姿态抢走了王小姐。

  王小姐脖子上驾着一把明晃晃的大刀,刺客道:“别过来。”

  伏城觉得这王小姐简直是个麻烦,他本来不想救她,但她自己要惹来灾祸,况且她说她看见夏侯爷死亡的真相,退一万步,伏城这么一个软心肠,怎么可能对王小姐置之不理。

  伏城内心挣扎了一会儿,认命道:“你想干什么?”

  “把血佛交出来!”对方道。

  伏城先是看了一眼黑衣人,确定了这里真的就只有这一个刺客,觉得诧异极了,对方是多低估伏城的身手,伏城虽然不能杀人,但是对付一个刺客还是游刃有余。

  伏城又看了一眼王小姐,她被吓得花容失色,抖得像是筛糠,但既没哭也没叫,明事理得很。

  伏城低头看了一眼血佛,觉得这东西事关周玄逸的人生,该用这玩意儿去换取王小姐的性命吗?

  锦衣卫正在全府搜捕伏城的下落,喊一嗓子把人引过来是最好的做法,但是伏城不能这么做,一旦引来锦衣卫,周玄逸的秘密暴露了对谁都没好处。因此三人只是静静的对峙,除了王小姐止不住发抖牙齿打颤的声音什么都没有。

  王小姐望着伏城,一颗心悬着,她实在是没法猜出伏城的心思,他们才认识不到半柱香的功夫,伏城愿意为她交出血佛吗?

  “快点!”黑衣人显然有点不耐烦。

  伏城摩挲着血佛,漫不经心的看了刺客一眼,道:“我怎么知道你会不会耍诈?”

  黑衣人蒙着面,露出一双眼睛,这时候硕大的翻了个白眼,道:“我诈你干什么?”

  伏城这时候耍起了无赖,道:“那谁知道呢?”

  黑衣人只好道:“我数三下,一起放手。”

  伏城道:“行啊。”

  那黑衣人便真的数起来,道:“三——”

  但他话未数完,伏城却已经迎面砸来了尊血佛,黑衣人不得不放手,伸手去够空中的血佛,与此同时,伏城一刀砍到他脖颈上。可惜刀没开刃,黑衣人只是痛呼一声,伏城已一手握住血佛一手抓住王小姐,王小姐被伏城带了一下,衣裙下摆像是花一样散开,下一刻便被伏城一把托住。

  王小姐本应就势倒在伏城怀里,但伏城不知道是不是嫌弃她,抬起胳膊格挡了一下,王小姐什么都没挨着。

  伏城似乎是真的觉得王小姐烦,道:“金铃!”

  王小姐怎么知道他叫的是谁,甚至都没听懂那是个人名,下一刻,一个小姑娘的脑袋便贼溜溜的探出来。

  “把王小姐带走。”伏城手掌发力,王小姐就像是个断线了的风筝一样在空中被抛起,王小姐刚还在疑惑这小姑娘怎么混进来的,就被这突如其来的一抛吓破了胆子,惊呼一声。

  金铃足尖一点,于半空中搂住王小姐的肩膀,而伏城则跟黑衣人缠斗在一起。这黑衣人的功夫非常不俗,内力并非多么深厚,但却担得起鬼魅二字,伏城好几次都讨不到什么便宜,差点被他一招阴手中了要害。

  那黑衣人打得打得却着急朝后撤去,黑衣人看了一眼窗外,然后便果断的翻窗而出。

  伏城没有跟上去,眼下伏城和黑衣人大阵仗的屋内斗殴,总算是把院中锦衣卫引过来了。

  “带她走,”伏城看了一眼金铃,道,“我去引开他们。”

  金铃对伏城急道:“你怎么办?”伏城不能杀人,如果失去了金铃,将会失去最后一道防线。

  金铃从不在生死关头忤逆伏城,她曾经很多次觉得伏城的计划简直漏洞百出,曾经好多次觉得自己的办法更加优秀,但是最后,能够带他们活下来的永远都是伏城的主意。金铃跟伏城是共生体,她必须相信伏城。

  金铃一咬牙,道:“活着回来。”

  活着回来,伏城笑了,他曾经对周玄逸也说过,他必须活着回去,家里还有金铃和周玄逸在等着。

  这夏侯府又乱哄哄的起来,被伏城敲晕的小丫鬟醒了,扯着嗓子大喊:“夫人不见了……”她嘴里的夫人正是王小姐。

  伏城已经被发现了,只能认命的逃脱锦衣卫的追捕,这帮锦衣卫干别的不行,追人的功夫一流,伏城好几次想甩开他们都失败了。

  这时候伏城才不得不承认,不愧是锦衣卫,跟万剑山庄那种暗哨完全不一样,井然有序,互相之间有一套复杂而隐秘的交流方式。

  伏城好几次差点逃脱都被发现了踪迹。

  伏城原本可以拿出周玄逸的龙符,然后大摇大摆的走出夏侯府,但他刚放了王小姐,实在是心虚,没空被锦衣卫扣下来还要解释一堆。

  伏城在夏侯府乱窜,但是夏侯府被陆川柏动过手脚,陆川柏虽然不在了,却在这里设置了一个奇门遁甲阵法,伏城跑的跑的就误入阵眼。伏城对阵法毫无研究,在这里面乱糟糟的转了一会儿。

  他一边转一边觉得担忧,金铃最后有没有成功带着王小姐逃出去?

  结果迎面碰到了一个人,伏城对他有点警惕,那人却恭敬的对伏城鞠了一躬,一指指着一个方向,那里正巧是生门。

  伏城疑惑的瞧着他,他还是那副恭敬的样子,只说了一句:“烦请照看好我家主子。”

  伏城听出来了,这人口中的主子应该是周玄逸。周玄逸不会放任伏城一个人进夏侯府,他不能拿伏城的命开玩笑。伏城却暗自诧异,周玄逸到底瞒着他多少东西?这事儿得回去才能跟他好好算账。伏城便对这位陌生人放了点心,问道:“你看见一个小姑娘没有?”

  陌生人道:“小姑娘已经安然逃出,公子不必挂念。”

  伏城更加疑惑,这人竟然连金铃的事情都知道,说明周玄逸的势力已经深入夏侯府锦衣卫内部。伏城很想再问清楚一点,但眼下情势紧急也顾不上那么多,只道了一声谢,然后便朝着这人指的生门从夏侯府窜出去。一直到这件事完全结束之后,伏城才从周玄逸的口中得知,这人是齐王殿下安插在锦衣卫里的密探刘锡田。

  伏城胆战心惊的从夏侯府走了一遭,心想他两次来夏侯府都没什么好下场,命中跟这座府邸犯冲,日后就算是发生什么,伏城都不想再来第二次了。

  伏城把血佛藏在袖子里,人在夏侯府旁的小巷子里喘气,这时候眼睛一眯,发现那巷子口还站着一个人。

  那人逆光站着,伏城扭头看这是个死胡同,几乎也没有能躲避的地方,伏城心想这刚从虎穴出来,可千万别遇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人。

  但等他走了两步,伏城能认清他的面貌了,才放下心,那人正是卞清河。

  卞清河还是穿着儒雅长衫,却挎着一个篮子,篮子里放着一些木头根雕,一看就是被赵河打发出来买东西的。卞清河诧异道:“你怎么在这儿?”

  “说来话长了。”伏城道:“你又怎么在这儿?”

  “巧了么这不是,”卞清河说话的时候还是一股京都腔调,道:“被赵河打发出来买东西,路过刚好就瞧见你了。”

  伏城听闻,突然诡异一笑,道:“夏侯府地处东城,旁边小贩摊子都没有,距离最近的一条街也要走个半柱香的时间,你可真巧啊。”

  卞清河听了这个话,突然也笑了起来,他也不遮遮掩掩,他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,身形一闪,一刀捅进伏城肚子里,道:“对不住啦,小兄弟,我老婆在他手上。”

  阴学宫的探云手,一步之内没人能躲过。

  卞清河动了动脖颈,脖颈上露出一道红痕来,那是伏城刚才在夏侯府打的,现在显得分外狰狞。

  刀刃陷进伏城的腹部,发出噗嗤一声,这声音很大,奇妙而诡异的在伏城耳边响起。

  这是探云手,伏城躲不过,但能偏一下,不至于一下子刺入这么深的地步,但他看到卞清河时脑子里在想的却是血佛。在选择躲避和销毁证据之间,他选择了销毁,多年以后他依然会诧异自己这个下意识的决定。

  伏城一手捂住伤口,身体不可控制的跪下,藏在袖子里那只手正在暗自发力,血佛就像是周玄逸的一生,毁了他,伏城唯一的念头,毁了他,周玄逸就安全了。

  卞清河讶异伏城的反应,伏城不应该这么容易得手,他见过伏城的本事,然后看着伏城手里的玄机,突然明白过来。

  卞清河的表情很冰冷,带着疑惑:“为了那个小子,值得吗?”

  “值得。”伏城说给自己听的。

  卞清河和伏城因为同样的目的聚集于此,伏城为了周玄逸,卞清河为了赵河。卞清河是最能明白伏城的人,他把伏城当知己,情非得已又怎么愿意来刺杀伏城。卞清河叹了口气,又道:“我对不住你。”

  卞清河捏住伏城的手腕,一手卡在他脖颈上,试图让伏城放手。小王爷说了,只要杀了伏城,带回血佛就能放了赵河,卞清河心中不甘但也不得不动手。

  “放手吧。”卞清河道:“放手咱俩都好过点。”

  伏城没有放手,他不知道自己这么能忍,为什么呢?因为周玄逸,他不能看到周玄逸被残忍的剥开面具,失去他引以为傲的一切,失去他至高无上的地位,失去他骄傲的血统。周玄逸不是伏城,不是一根野草一只过街老鼠,他就应该在至高无上的位置,骄傲的活下去。

  伏城想不通是为什么,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捏碎了血佛,破碎的玉块在他手里硌出鲜血,他没有停,直到那东西变成一片粉末。

  伏城笑了,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就算死了也无所谓,他这辈子终于干了一件事。

  伏城的目光越过卞清河,他对于这个刺杀他的戏子没什么怨恨,对于濒死也没什么诧异,他在内心过演练过无数次自己死去的场景。

  人们都说,生死一线间能够想清楚很多问题。

  这时候是日落,晚霞把巷子染的深红,他突然笑了,没有感觉到多疼,反而被这样的景色而震撼,真奇怪啊,他在白鹿城躲了这么多年,第一次看到这座边陲小城这么美。

  什么是爱呢?伏城问过赵小虎,赵小虎说,想把天下最好的东西都给他。

  伏城看到这样的景色,突然想到和一个人分享,他想说给对方听,他想……带他来看看。

  完了,伏城笑了,他真的爱上周玄逸了,不,也许该叫他周衡,但谁在乎呢?有什么所谓呢?不管他是教书先生还是高贵的龙脉,于伏城都没有区别,他只想看看他,告诉他,白鹿城的晚霞,很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