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西风醉>第三十四章 都成亲了吗?(终于追上进度啦)

  岭南十万大山,是云水的发源地。

  云水九曲十八弯,缠绕着莽莽苍苍的山脉和林海,谁也不知道里头到底藏着多少蛇虫猛兽。

  一山称寨,三山便可称王,十万大山里的土王众多,又与世隔绝,靠着原始的刀耕火种自给自足,朝廷难以辖制,若是逢上灾年,还会从林子里跑出来烧杀抢掠,一直是朝廷的心腹大患。

  一直到前朝冼夫人横空出世,她身为俚人首领,却甘愿下嫁冯家,以绝大的魄力整治十万大山,惕之以威,许之以利,传授文字语言,教化山民,又教授耕种知识,顺着云水开辟水道,打通十万大山与外界的通道,这才使得整个岭南脱胎换骨。

  之后数十年兵荒马乱,朝廷无能,冯家不得不把全部的精力用来对抗东南海寇,自此,商道断绝,山中盗匪横行。

  也就是这几年,小王爷接手之后,一切才逐渐有了起色。

  宋凌和云无心带着千金谷的几个护卫,买了艘船,沿着云水逆流而上,在水上飘了足足一天一夜,才寻到一个勉强可以靠岸的码头。

  码头早已年久失修,就连与之相连的小路,也覆上了厚厚的青苔,但扒开青苔,底下的青砖上却隐约可见“龙溯三年”的铭文。

  这是前朝龙溯年间官窑烧制的青砖,算算时间,恰好便是冼夫人整治岭南的时候,当时冼夫人为了肃清云水,沿路斩杀鼍龙无数,驱逐林中虎豹,又运来无数基建材料,修建码头船坞,耗费不知凡几。

  据说,当时云水里的鼍龙体长足有两丈,重达千斤,皮糙肉厚,寻常弓箭根本刺不伤它们。它们成群结队,游荡在云水之中,每年都要吃掉许多落水的山民。

  后来冼夫人亲自挑选了百人勇士,带着特制的精钢勾爪和牛皮绳索,直接下水与鼍龙搏杀,因为那鼍龙力大无穷,一张大嘴咬合力极其恐怖,但若是身手矫捷者近身以坚韧的牛皮绳索将其嘴巴捆住,鼍龙便失去了战力,只能任人宰割。

  而沿线这些码头船坞,也都是冼夫人亲自选址、亲自督造。

  或许,如今宋凌脚下这一块覆满青苔的青砖,曾经就有幸见过冼夫人坚毅的面容。

  宋凌心里忍不住微微动容,隔着百年的时光,他忽然体味到了小王爷执着坚定的性格来源于何处,那是传承自冼夫人血脉里的坚忍和慈悲。

  沿着若有若无的小路往林子走,路越走越窄,最后只能靠着护卫在前方劈砍开丛生的灌木才能勉强前行。

  “我说……”云无心揣着手长吁短叹,“你那天去靖海王府到底和小王爷说了些什么,咱们进这十万大山,他怎么也没点表示?”

  宋凌手里拎着把短刀,随手拍开因为灌木丛被惊动而扑棱出来的飞虫:“表示什么?”

  “给点人,给点装备,再不济给点技术支持也行啊!我们千金谷没几个能打的,就前头那俩,加一起都打不过你。”

  宋凌被虫子扰得不胜其烦:“那我不是在呢,你怕什么?”

  “我这不叫怕,叫珍惜生命。”云大夫大约是终于看够了热闹,从袖子里摸出来一包药粉:“给你,往自己身上撒点。”

  又道:“省着点用,还不知道得在这林子里待多久。”

  宋凌收起刀:“有驱虫的你怎么不早点拿出来?”

  云无心振振有词:“刚才那些虫子都没毒,咬了最多就痒一会儿,这会儿我看见带毒的了,不撒点不行了。”

  说着给前头的护卫也分了药粉。

  翻过一座山丘之后,映入眼帘的是一道瀑布,水幕从半山腰上垂直落入深潭之中,发出巨大的声响,迸溅的水汽氤氲而上,此时已是正午,阳光照进来,在潭水上方勾出了一道彩虹。

  潭水清澈见底,隐约可见一尺长的大鱼在水里悠然逡巡。

  林子浓密,树种多为阔叶类高大乔木,走在林子里经常很长时间感受不到阳光,林子里潮湿闷热,几人均是一身的汗,此刻乍见透着寒气的潭水,纷纷洗了把脸,凉意激得人一颤,乏意都去了几分。

  云无心忽然道:“我怎么觉得有点不对?”

  带路的是千金谷的外门弟子,闻言一怔:“谷主,这条路虽然偏僻,但此前我们已经走过一趟,沿路也找到了门内师兄弟们留下的印记,应该没有问题。”

  宋凌这会儿也直起身来:“有东西在盯着咱们。”

  宋凌手里捏着一根削尖的登山棍,说着猛然一动,朝着一个方向投掷过去。

  木棍裹挟着不轻的力道扎向灌木丛,却见那灌木丛豁然炸开,从纷飞碎叶之中探出一只手来。

  那只手筋骨突出,皮肤是丛林里常见的黝黑,只轻飘飘地一带一攥,先化了力道,随手刺耳的“嘎吱”声响起,小臂粗的登山棍被生生攥裂,碎成了柴禾。

  “什么人?”宋凌沉声问道。

  从灌木丛后走出来的男人古怪地看着他,“啧啧”叹道:“年纪不大,脾气不小。”

  又拍了拍手上的木屑:“力气也挺大的,就不怕伤着人?”

  宋凌道:“鬼鬼祟祟暗中窥视,伤了又如何?”

  男人却展颜一笑,笑容有几分阴森:“可惜你是个花架子,伤不着我。”

  说着往前走了几步,宋凌注意到他走路有点瘸,明明是一身悍厉之气,配上他古怪的笑容,整个人气质多了几分阴郁和捉摸不定。

  习武之人,一个照面多少就能判断出对方深浅,宋凌如今没了内力,可眼前这人虽说是个瘸子,但从他的气息和步伐来看,都可以看出是个高手,若真对上,还真不一定能讨着好。

  传说十万大山之中匪盗横行,两人对此倒是有些准备,此番进山因为时间比较赶,头一批进来探路的千金谷弟子还没能传回消息,原本想着,以宋凌的本事,一路上即便遇上些蟊贼也是小菜一碟,但谁能想到这地方还盘着这么一位狠角色。

  犹豫间四周噼里啪啦又掉下来十来号人,个个身上披着藤萝,绿油油的藏在高高的阔叶林深处。

  若是在宋凌习惯的黄沙草地上,十丈开外的老鼠洞都逃不过他那双眼睛,可在这绿油油的阔叶林里,飘飘忽忽的白雾之间,他和云无心瞎得异曲同工。

  被人包了饺子都没发现。

  好汉不吃眼前亏,两人连同几个护卫全被五花大绑带走了。

  这些人口中说的是官话,但口音有点怪怪的,不时还蹦出几句俚语,宋凌也听不太明白,只大致知道那汪寒潭是个什么了不起的神圣之地,那道瀑布被称之为“神女的衣带”,对十万大山里的俚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,他们几个胆大妄为的竟然在里头洗脸犯了大忌讳。

  一个时辰之后,几人被带到了一个半山腰的村寨聚居地,寨子里来来往往的全是精壮的汉子,宋凌暗暗咋舌,这里少说也有七八十号人,看样子都是好勇斗狠之辈,这么一股人,在十万大山里完全就可以横着走了,若是心存恶意,那就是妥妥的心腹大患,怎么没听小王爷提起过?

  那为首的瘸腿人进了个四面敞着的竹楼,往竹制的椅子上大马金刀那么一坐,椅子嘎吱嘎吱叫了几声,仿佛不堪重负。

  宋凌几人被带进来,身后杵着几个拿着朴刀的大汉。

  瘸腿人伸手捏了个粗瓷碗,吨吨吨喝下去一碗水,抹了抹湿漉漉的短髯,露出一个有些狰狞的笑来。

  “胆子不小啊,这么几个人就敢闯进十万大山,说说,来干什么的?”

  云无心行走江湖,有那么一招百试百灵的保命之道。

  “我们是千金谷的大夫,来这里寻几味特有的草药而已。”

  一般的江湖人听到千金谷三个字基本都不会为难,哪怕是再没见识的,没听过千金谷,也知道不与大夫交恶的道理。

  瘸腿人却不买账,反而盯着两人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。

  半晌,他略略倾身往前,露出一个努力慈祥实则狰狞的微笑:“看着都平头正脸的,成亲了吗?”

  云无心:……?

  宋凌:……什么玩意儿?

  见两人都下意识地摇头,瘸腿人讪笑一声:“我的名号你们外面的人怕是没有听说过,不过这十万大山里的土王们,都尊称我一声丛林王,如今我女儿正好缺个夫婿,我看你们倒是年纪合适。”

  宋凌一怔,丛林王这个名号,他在祭月大会上听过一次,是小王爷主动问丛林王有没有来参加祭月大会的。

  至少从小王爷的语气来说,他与这位丛林王之间,不是敌对的关系。

  胡子拉碴的丛林王目光肆无忌惮地把俩人上上下下看了好几遍,一边看一边又问道:“你俩谁医术好?”

  这没什么好骗的,云无心老老实实道:“我。”

  丛林王点点头:“唔,医术好,这个职业倒是很不错,稳定,体面,适合婚嫁。”

  云无心:……?

  丛林王又扭头去看宋凌:“你呢?你有什么优点?”

  宋凌忙摇头:“没有。”

  丛林王生气道:“那你有什么用?”

  宋凌:……

  竟有些惭愧。

  云无心被这无厘头的对话给气着了,不过脑子道:“你看不见么?他脸长得好,总是个优点吧?”

  宋凌:……你就是这么当兄弟的?

  丛林王颇以为然地点点头:“有道理,脸长得好也是个优点,至少以后孩儿长相有保证,平常就算放屋子里摆着也开心,不错,也适合婚嫁。”

  宋凌:?!

  云无心很不厚道地笑出了声。

  丛林王又道:“但是我只有一个女儿,嫁给谁好呢?很难抉择啊!”

  云无心一指宋凌:“嫁他,他没爹没娘,有钱有房。”

  丛林王大喜:“这个好,我女儿嫁过去还不用受公婆的鸟气!”

  宋凌不甘示弱:“嫁个大夫,一辈子生老病死不担心,出门行走江湖地位高,皇帝见了都得客客气气。”

  丛林王深以为然:“你这么一说,也有道理。”

  于是又把目光挪到了云无心脸上。

  云无心气得翻了个白眼。

  后头拿着刀的一个大汉瓮声瓮气道:“咱们少当家的是女中豪杰,不如两个都收了。”

  丛林王一拍桌子:“好主意!”

  “来人,把他俩收拾收拾,前不久少当家不是刚送来一批新衣服么,挑两身好看的,给他俩换上,再去杀几头羊,吩咐下去,今晚少当家的成亲,大伙儿一起高兴高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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