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红叶旧梦>第3章

  我第一眼看到兰花儿,并不知道她就是我的女主角。因为离得远,我只看到一个艳红的身影,仿佛云上的仙女一样令人着迷,却不会生出丝毫亲近染指之心。

  那位公子却没有我这种感觉,他已经意乱情迷,一心想着将兰花儿据为己有。或许他那天从他华丽的府邸出来,到这诗意的湖上泛舟,目的就是为了邂逅一个美丽的少女。江南美女如云,他又是锦衣玉食的英俊公子,我想他的目的总是能够达到的。

  他没有想到的是,兰花儿并不像别的少女一样落入他的温柔陷阱,反而表示出反感,看也不看他,只顾着走自己的路。偏偏兰花儿又是他平生遇到的最美丽动人的女孩,因此他急得连自己一向注重的潇洒都置之不顾了。

  急切之下,他犯了一个错,他忘记了他面前是一江春水,他向前迈出了一步,然后,就失足掉在了水里。

  要命的是,三月的湖水还是寒冷刺骨的,水中的他冷得惨叫一声,彻底失去了翩翩公子的形象。

  更要命的是,这位公子,他不会游泳,只能在湖水里拼了命地挣扎,浮沉几下,就喝了一肚子凉水。

  兰花儿看见他掉进水,便停下脚步看他,我没看到她的神情,但也能猜到她一定很吃惊。

  不知为什么,我忽然浑身来劲,忘记了自己饿了几天手脚发软,我沿着岸边飞跑,找准了一个最近距离,便纵身跳到了水里。

  水真的很冷,但我一点都不在乎,因为我心里头有一股子热。少年人啊少年人,总是热情又冲动,为了引起那美丽少女小小的注意,就可以这样不顾一切。

  我的意思是,我忘记了自己也是不会游泳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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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最后,是扁舟上的大叔把我和那位公子一起救了起来。那个时刻真是狼狈呀,那位大叔看我的眼神,俨然就是在看着一个傻子。

  那位公子只顾着抠喉咙,把肚里的冷水吐出来,连兰花儿什么时候来到的都不知道。我却知道,当我看见兰花儿笑眯眯地向我们走来,我就忽略了船夫大叔对我的蔑视。我全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兰花儿身上。

  这时,我近距离地看到了兰花儿的容貌,彻底惊呆了。她是下凡的仙女吗?不,就连仙女恐怕也不及她一半的娇俏。她红色的裙子衬托得她如嫩红的兰花一朵,她的身上也散发着一股淡淡的兰花的香气,那是世界上最好闻的味道,是我一生都恋恋着迷的味道。

  我再也找不出一个字来形容她的美,真的。

  她向我走来,递给我一块手帕,笑道:“拿去擦干净脸上的水吧。”

  我连忙接过,入手柔软的手帕,上面绣着一朵红兰,散发着兰花的香气,我的手还从中感受到少女身体的余温,我一时痴了,不舍得用它去擦我湿脏的脸。

  这时又听兰花儿扑哧一笑,补充了一句:“它就送给你啦,傻瓜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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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在想,如果我那时没有遇到兰花儿,我此后的人生会是什么样子的呢?如果我没有遇到她,接下来的那些事就不会发生,我今天就不可能坐在这里安静地回忆,我可能早就死了,一切关于我的东西都不复存在了。

  我的人生可能会是这样子的:我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,饥饿让我不知所措,为了填饱肚子,我当上了杀手,有一天我可能成为武林中十分可怕的杀手,也可能不定哪一天就死无葬身之地。

  我的人生也可能是其他的样子,我想象不出,但不管是什么样子,都绝对不可能是遇到兰花儿之后那样子的。

  遇到兰花儿之后,我就再没尝过饥饿的滋味。有那么些日子,我甚至过上了王侯般的生活。

  我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,透过回忆的依稀微光,我才能看清楚自己的品性。我看见自己站在论剑山庄的总堂之上不可一世,骄傲的目光,落在堂下几十号江湖成名人物身上,仿佛他们都成了我的奴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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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论剑山庄这个地方,曾经扮演着南方武林裁判所的角色,以公平公正为宗旨,主持召开各届武林大会,出面解决各种武林纷争。那时候的庄主慕容剑云德高望重,武功在江湖上数一数二,不管是什么纷争,经他调停,没有谁不心悦诚服的。虽然谁也不明说,他却俨然就成了南方武林盟主。

  明眼人都知道,慕容剑云的江湖地位与其说是因为他自身的人品武功成就的,毋宁说是因为他依仗着论剑山庄这强大的江湖势力。

  两百年前,慕容家的祖先刚刚建立论剑山庄时,它还只是一个普通的铸剑庐,讲白了,慕容家的祖先跟我爹一样只是一个普通的铁匠。直至传到第三代,慕容家出了一位传奇人物慕容阳,他简直就是铸剑的天才,他曾经用一块最平常普通的铁铸出了一把短剑,居然把当时以削铁如泥名闻天下的宝剑“倚天”削为两段,慕容铸剑庐遂名扬天下。有人评价慕容阳的铸剑术,称其“张鸦九之后,一人而已。”

  此后,慕容阳的铸剑术代代相传,并迅速发扬光大,小小的铸剑庐发展成为铸剑山庄,江湖中人不但喜欢找铸剑山庄铸剑,也开始在铸剑山庄集聚,品剑论剑,相互切磋。再后来,江湖人士开始把铸剑山庄当作集会商议事务的处所,庄主自然而然地被推为主持。至此,铸剑山庄已经不再仅仅是一个铸剑的地方,而是转变成一个管理南方武林的机构组织,并更名为“论剑山庄”,与在北武林同样占统治地位的滕氏家族平分秋色。

  我来到论剑山庄的第一天,就将论剑山庄的性质弄得明明白白,接着便明白了一件事:如果我当上了论剑山庄的庄主,就等于当上了南方武林第一人,而我,当然想做第一人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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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我能够来到论剑山庄,跟我那次跳水事件是直接相关的,因为那位我为了博得兰花儿注意而去救的公子,就是论剑山庄庄主慕容剑云的儿子慕容俊。

  慕容俊那天说他觉得我是他见过最具见义勇为精神的人,为了救一个陌生人的性命,不顾自己生命也受到威胁,决然跳进水里,在那个世风日下的江湖,我的行为好生振奋人心。

  我知道他是在损我,但是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他的确因此认为我是个善良忠诚的人,决定带我回论剑山庄,安排一个职务给我。

  他还主动介绍兰花儿我认识,我也才知道,他和兰花儿已经是老相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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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杭州自古繁华,最繁华之处要数那些烟花柳巷,其中春华楼又是人气最旺的销金之所。在春华楼,几乎每天晚上都会上演这样一幕,一帮恩客围在一起争夺最后一位陪夜的姑娘。按说这最后一位姑娘是别人挑剩下的,资质当属最差,但是在春华楼却不同,最后一位一定是最漂亮的,因为这位姑娘最值钱,为了得到她,那一帮恩客会不惜轮番出价争夺,最后价高者得。所以春华楼的姑娘都以能压轴出场作为对自己身价与容貌的肯定,是一件很有面子,也很有含金量的事情。整个春华楼,唯一不关心这种事的,恐怕只有一个人,那就是兰花儿。

  兰花儿的身世我一直不得其详,就连我们最亲密的那段日子,她也不肯向我吐露一二。我能够想象她有过一段很不愉快的过去,以致让她沦落为青楼的歌妓。

  她十五岁那年进春华楼,一直以来只卖艺不卖身,所以虽然在这个最鱼龙混杂的地方待了两年,她仍然冰清玉洁,出污泥而不染。由于她姿容绝世,才艺超群,一直以来就是春华楼最大一棵摇钱树,很多自以为高雅风流的王孙公子来春华楼一掷千金,就是为了一睹她的绝代风貌。因此对于她坚持卖艺不卖身,春华楼的老鸨也只好从她。

  兰花儿每晚只出场半个时辰,出场的时候,她习惯冷着脸,穿着一身雪白的宽袖长裙,坐在专为她设的表演台上,扶着琵琶弹奏,待观众热情高涨之时,她便轻启朱唇,唱上一段慢词。她的声音温婉动人,听者无不为之沉醉,待她歌声一歇,马上便能听到一阵轰雷般的掌声喝彩声。兰花儿就会在掌声未落之时,悄然转身离去,从来不多说一句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