吉奇小说>古代言情>不良臣(科举)>第99章

  国子监的工作, 忙起来天昏地暗, 闲下来也能闲出个花。

  唐挽进入国子监的时候,刚好赶上乡试结束。派往各地方的学正都回来了, 卷子也看完了, 名单也排好了。再要忙就是过完年的春闱了。因此唐挽一入职,就没什么事可做,彻彻底底成了个闲人。

  工作上清闲,私底下的日子也清净得很。之前唐挽下了班, 还能和同僚们聚一聚,后来她惧内的名声实在传得太响, 同僚们畏惧凌霄的名声, 聚会也都不带她了。唐挽本就不喜欢酒肉场,乐得清闲, 白天去衙门点个卯, 查一查过往的卷册;下午去太学转一圈,督察教务;下了班直接回家。两点一线,再简单不过。

  这样的日子过久了,唐挽觉得自己就像院子里那个许久不动的扫把,身上长满了蜘蛛网。她甚至有点期待闫凤仪能来找自己套点徐党的动向,可闫凤仪最近似乎有别的事在忙, 压根顾不上她。

  即便闫凤仪真的来找她, 唐挽也没什么有价值的消息可以同他讲的。现在唐挽虽然名义上是徐公的门生, 可是每个月除了问安的那几次, 根本见不到徐公的面, 更别谈参与徐党内部的会议了。沈榆都比唐挽受器重得多。再有一节,徐公为人谦和刚正,是真正受到士子们爱戴的朝廷清流。唐挽也不会做出对他不利之事。

  门口的榆树茂盛地生长着,就这么由春入了夏,又由夏入了秋。

  转眼,又是八月十五。

  唐翊已经满了两周岁,在语言上展现出惊人的天赋。不仅学说话的速度惊人,还能偶尔蹦出一两个文绉绉的词汇,常常让唐挽和凌霄惊叹不已。有凌霄这样的母亲悉心教导,唐翊在诗词方面的进境堪称神速。唐挽看着唐翊的模样,心里对他的亲生父亲亦有了更多的揣测。

  只是凌霄不许问,唐挽也就不再提了。

  中秋节,团圆夜。衙门里也没什么事要忙,因此也早早放了假。唐挽下了值,沿着灰石铺就的小路往家走。遇上卖酒的摊子,掏出几枚铜钱,买上二斤黄酒,又买了条新鲜的草鱼,想着晚上炖了来吃。

  乔叔年纪大了,生个火都要喘半天,双瑞便将他让到座上,自己去厨房给凌霄打下手。唐挽抱着翊儿坐在乔叔身边,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唠着家常。

  忽然唐翊咯咯地笑了起来。唐挽挑眉,看着怀里的小家伙,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子,道:“你又笑什么。”

  唐翊说道:“爹爹和妈妈一样。”

  “我这又当爹又当妈的,当然一样。”唐挽把孩子往怀里抱了抱,说,“以后你要是敢不孝顺你爹,我就打你的小屁股。”

  唐翊又笑了。乔叔却变了脸色,忙将孩子抱在自己怀里。唐挽微微怔了怔,随即吓出了一身冷汗。

  原想着这么小的孩子,什么也不懂得,因此平时也并不避讳,凌霄也经常抱着他到大床上来睡。谁想到,就这一句童言无忌,被别人听了去,恐怕就是杀身之祸。

  “公子以后还是不要抱他了,”乔叔说,“孩子小,过段时间也就忘了。”

  唐挽点了点头。

  唐翊好像知道自己犯了错,眨巴着眼睛看看唐挽,再看看乔叔,抿着小嘴一句话也不敢说。

  双瑞在厨房里给凌霄打下手,他不如凌霄会做饭,但是手脚灵便,配合得很是那么回事。

  凌霄熟练地杀着鱼,素白的一双手,开膛破腹,毫不含糊。双瑞看着也咽了口吐沫。

  要么怎么说君子远庖厨呢。双瑞透过厨房的窗户,看了坐在桌前的唐挽一眼,心下一叹。还好公子没有看见这一幕。会做饭的女人真是恐怖。

  这一顿团圆饭吃得不算尽兴。乔叔年纪大了,只喝了两杯便早早退了席。凌霄带着孩子也早早去睡了。剩下双瑞和唐挽脸对脸坐着,两人喝了几杯,也觉得无趣起来。

  唐挽便回了房中。这一段时日过得太过闲散,她实在憋闷得很,喝了点酒,便觉得胸中鼓胀,有种不吐不快的意味。于是展纸研磨,狼毫饱饮,手腕悬了一悬,落笔四个大字:

  《论时政疏》

  她入仕八年,从京城到苏州,从苏州到花山,再从花山到彭城,斗过贪官,养过百姓,退过敌兵,所经手的政务早已涵盖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部。国库赤字、官员贪腐、军备废弛、百姓穷困。数千个日月的探索,无数个黎明的静思,终于在这一刻化为笔下的成果。

  挽狂澜于既倒,扶大厦之将倾。真想做到这一句,便都在这份笔下的奏疏中。

  整个奏疏分为三道。

  第一道便论宗室骄恣,奢侈无度,致使国库空虚,财政大亏。想要逆转国库连年亏空的大势,必须剪除宗室。李、谢二族不过蚍蜉而已,真正的硕鼠就是帝王的宗亲!

  第二道论财政开源,因时因地发展经济。以花山为例,不可修农耕,只能以林矿为主;而苏州之地,久有采桑养蚕的传统,就应将绸缎织造做到极致。天下凡百二十府,就像百行百业,应各司其职。商贾便是联络交换的血脉。

  第三道为国本计,变革科举考核的内容。八股应试只为其一,更要根据六部九司的职务增设不同的考察科目。比如为户部选材,就当将算学纳入考察范围之内。如此一来,不会埋没一个有用之材。

  唐挽写到这儿,顿了顿笔,想起当初在花山和元朗一同建立的书院体制。花山书院不同于其他书院只教经史,而是将商学、算学等作为独立的科目单独设置。唐挽现在身为国子监祭酒,有职务之便,正可以将这套体系推行下去。

  就先从太学入手。

  想到这里,她不禁有些激动,负手在书房里踱着步子。可当初这套制度是唐挽和元朗一起建立的,其中许多细节,她也记不清楚了。须得去问问元朗才好。

  夜已经深了,一轮圆月高高悬挂在天幕上。唐挽走出书房,就见那月亮对着自己,心中顿时凉了半截。

  都这个时候了,也不好去找元朗了吧。唐挽转身又回了屋内。

  文章写了一半,卡在最关键的地方。她又自己琢磨了半天,仍觉得不甚明朗。要是元朗在就好了,还能与他商量商量。这个想法只让唐挽觉得更加烦躁,于是扔了笔,大步走到了院子里。

  胸中烦闷胀得她难受极了,她想喝点酒。

  唐挽突然想起来,当初在京城备考的时候,曾和元朗在院子里的柳树底下埋了两坛杏花酒。两人曾约定金榜题名那一日挖出来喝,可高中那一日,谁也没记起来这件事。

  今天倒是个好时候。唐挽拿起墙角的锄头扛在肩上,趁着月色就出了门。

  也不知是从哪儿来的豪情。时间已经过去了八年,当初那个小院子都不知道换了几个主人,可她就是觉得那酒还埋在哪里,她就是想把酒挖出来。

  那是她和元朗一起埋下的酒。两个人一起的,不能丢。

  借着月色走了许久,终于来到那个熟悉的胡同前。胡同的名字却已经改了,木头牌子上四个大字:进士胡同。

  是唐挽和元朗中了进士以后,街坊们为了纪念而改的。

  唐挽不禁笑了,扛着锄头往那熟悉的大门走去。

  大门还是以前的样子,只是门上的黑油经年风雨,多少有些斑驳了。唐挽上前叩门,手下却是一空,门没锁。

  她便推门走了进去。月光下澈,将整个院子照得亮如白昼。院子仍是以前的样子,一分一毫都没有改变。甚至树下的那张躺椅,仍旧维持着唐挽离去时的姿势。

  难道自他们搬走后,这院子竟荒弃了吗?

  忽然从树后传来动静。唐挽将锄头握在手中,小心翼翼地绕过树干,低头一看,竟然是元朗。

  元朗明显也吓了一跳,手撑着锄头,问道:“你怎么到这儿来了?”

  唐挽抚了抚狂跳的心,说道:“我来挖酒啊,咱不是埋过两坛在这儿吗?你干嘛来了?”

  元朗望着她,低头一笑,指了指脚边还带着泥土腥味的酒坛子。

  竟是这样。

  两把锄头并排靠在墙角,两个人并肩坐在院子里的白石台阶上。元朗又去厨房取了陶碗来,拍开封泥,各倒上一碗。

  “这里我一直没退租。原本想着你可能很快就会回来,给你留个落脚的地方。后来知道,你可能很久都不会回来了。我也就是心烦的时候会过来,自己呆一会儿。”元朗淡淡道。

  唐挽没想到元朗竟仍旧留着这个院子。她沉默了一会儿,问道:“那今晚呢,为什么来?”

  元朗挑唇一笑:“今天晚上没什么原因,就是想起来这两坛酒,馋了。你要是不来,我就自己喝了。”

  唐挽大笑,道:“让我逮了个正着吧。”

  元朗望着她,眼中似有星辰闪烁。也唯有在这样的月色下,他才能毫无顾忌地看向她。

  从决定成亲的那一刻起,元朗便将所有的眷恋不舍都葬在心中。他刻意疏远,不愿与唐挽见面,也不过是怕自己不够坚强,怕打扰了匡之,也误了另一个女子的一生。

  可是今夜,再和唐挽一起并肩坐在月下,元朗突然发觉,他所求不多,不过平淡相伴便好。

  他们已然离不开彼此了。一起度过的少年时光早已化为身上的血肉,牢牢长在一处。硬要分开,不过是两个支离破碎的人。那不如就放过自己,承认自己心中总有对方的位置,沉默相对,清醒陪伴。如此便好。

  “你又是为什么会过来?”元朗问。

  “在家里闷得慌,想起这两坛酒,就来解解馋,”唐挽突然顿了顿,一把握住元朗的衣袖,道,“你不说我差点忘了。我写了一篇《论时政疏》,卡在了关键的地方,要和你商量。”

  元朗挑眉:“你带着没?”

  “还在我书房里呢。”

  “那要回去拿吗?”

  “不必,我都记得。这屋里可还有笔墨?”

  “我在床下留了一套。你先找出来,我去打水研墨。”

  两人匆匆行动起来。大门外,另有两人正听着里面的动静。

  “咱们要不要进去帮忙?”鸣彦小声问。

  双瑞摆摆手,接着侧耳细听。

  双瑞是跟着唐挽出来的。他那会儿刚收拾好厨房,就看见唐挽扛着个锄头往外走,叫了两声也好像没听见。双瑞担心有事,便一路远远跟着,一直走到了这个陌生的院子前。

  然后他就在墙根底下碰见了同样在偷听的鸣彦。

  鸣彦也是悄悄跟着元朗出来的。这些日子,元朗动不动就往这里跑。鸣彦知道自家公子的心思,可也不敢劝,只能默默看护。

  院子里,元朗的笑声传来。

  “好久没听我家公子笑得这么开怀了。”鸣彦叹道。

  双瑞笑了笑,一手搭了鸣彦的肩膀,说道:“我看这儿也用不着咱们。走,哥哥请你喝酒去。”

  打过架的交情,才不显得生分。

  “明明是我比你大吧……”